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仓储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3-7
实施时间: 2018-3-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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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仓储是物流配送的基础设施,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物流配送体系的不断完善,商品流通渠道的深刻变革,仓储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仓储与批发零售、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深度融合,企业跨界经营和业务转型不断创新。为进一步加强仓储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映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统计范围
  根据从事仓储业务的企业主体变化,扩大仓储业统计范围及对象,将城乡配送企业、兼营或自营仓储配送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仓储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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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各地区典型企业分布及数量.docx    
附件2:仓储业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