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消字[2018]30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8-3-13
实施时间: 2018-3-13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2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商品和有关服务质量提升,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现就开展2018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效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