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地方财政库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8]2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8-2-10
实施时间: 2018-2-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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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更好适应地方财政库款管理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地方财政库款考核通报频次
  从2018年起,地方财政库款考核由按月通报调整为按季通报。财政部继续按月对《关于调整完善地方财政库款考核排名办法的通知》(财办库〔2017〕110号)中设定的5项指标,分地区考核计分,但不再按月通报;于季初月份对上一季度3个月的月度考核指标值,按照3:3:4的比例,换算为季度指标值,计算出季度考核得分及排名,向省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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