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可受托独立从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介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绩函[2018]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3-2
实施时间: 2018-3-2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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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湘财绩〔2014〕26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12月28日,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55家会计类、17家咨询类和8家评估类机构为可受托独立从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定点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进入我省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其有效期限暂定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将根据各中介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开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可从中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委托其从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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