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2-9
实施时间: 2018-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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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义务
  纳税人在2017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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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咨询电话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