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发[2018]1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2-12
实施时间: 2018-2-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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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地方税务局,地税各直属(派出)单位,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工作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7〕102号)要求,落实好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的原则,在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为跨省经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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