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企业登记流程再造 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意见
发文文号: 沪工商规[2018]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2-28
实施时间: 2018-3-3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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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监管局、工商机场分局,各区公安局,各区税务局、市税务二、三、七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效率,现就本市加快企业登记流程再造,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通过简政放权,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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