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1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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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工作要求,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税,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确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内通办”是指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本公告列名的任一国税机关的实体办税服务厅(见附件1)或四川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渠道(含网上办税厅、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办理相关涉税事项(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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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开展“省内通办”的国税机关.doc    
2.“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doc    
3.暂时不能实现网上办税的业务范围.doc    
【附件4】: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