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2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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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23号)要求,我省自2017年7月1日起,出口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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