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水利厅水资源税开征告纳税人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2-25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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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2018年1月首个征期,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纳税人,请您于2018年1月15日前根据2017年12月全月的实际发电量和适用税额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除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以外的纳税人,请您于1月5日前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承担水资源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统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2017年12月全月的取用水量,由县级水行政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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