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2-5
实施时间: 2018-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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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现将四川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内开发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3%执行,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照开发项目所在地分别确定(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所称城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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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四川省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