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松香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29
实施时间: 2017-11-2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6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