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7]18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5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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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税总发[2017]135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税务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诉讼是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制度。落实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要求是各级国税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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