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7
实施时间: 2018-1-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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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安徽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将《安徽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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