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函[2018]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2-5
实施时间: 2018-2-5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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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以下简称12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度本市12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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