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8]1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6
实施时间: 2018-1-6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2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有关省直部门、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切实做好2018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级金融企业除外),应全部纳入企业经济效益月报编制范围。各报送单位的月报统计范围和口径应与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实行全级次上报,不得随意变更。企业月报编制数量发生变动时,特别是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月报报送口径发生变动时,报送单位应及时向省财政厅说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