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17]4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2-11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9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