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甲基丙烯酸甲酯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2-27
实施时间: 2018-2-2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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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自2015年8月1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税则号列:2916.1400)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5年第29号公告(详见附件1)。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存在倾销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据此作出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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