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报送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29
实施时间: 2018-1-29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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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精简涉税资料报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文件精神,现对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期限作如下调整:
  我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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