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黑财规审[2017]4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2-24
实施时间: 2017-12-2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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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民政局,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7]58号)制定了《黑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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