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美国菲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油函[1991]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1-8-20
实施时间: 1991-8-20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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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
  你局国税油穗发[1991]33号文<关于对美国菲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如何列支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境外保险费支出的税收处理问题,经研究,管理局意见,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及有关规定,外国石油公司在华拥有的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资产,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合作各方共同投保的金额较低,合作的某一公司需追加投保金额的,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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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