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11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等有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