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资[2017]33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6-21
实施时间: 2017-6-21
法规类型: 辽宁 收益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8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省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辽宁省省属国有资本(资产)
  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资本(资产)收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查看附件请到http://www.ln.gov.cn/zfxx/zfwj/bmwj/bmwj9/201708/t20170815_3013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