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公告[2017]734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8-1-4
实施时间: 2018-2-1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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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引导主办券商增强规范意识,提高执业质量,促进全国股转系统持续健康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制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见附件),并明确了评价结果运用安排,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年度(2017年5月~2018年4月)评价将根据《评价办法》施行前后新老办法各自适用的评价期分段计算(即规则正式施行的2018年2月开始适用《评价办法》,2018年2月之前适用《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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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