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上证50ETF期权合约行权价格数量及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12-29
实施时间: 2018-1-2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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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要、更好地发挥期权市场经济功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调整上证50ETF期权合约行权价格数量及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上证50ETF期权合约初始行权价格数量为9个,包括依据行权价格间距选取的最接近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50ETF)前收盘价的基准行权价格(最接近50ETF前收盘价的行权价格存在2个时,取价格较高者为基准行权价格),以及依据行权价格间距依次选取的4个高于和4个低于基准行权价格的行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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