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8]4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3-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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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
  为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详见附件)。《业务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办法》自2018年3月12日起实施。本所于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业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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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