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解除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开曼晨星半导体公司经营者集中限制性条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2-9
实施时间: 2018-2-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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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收到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科技)和晨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星台湾)关于解除2013年第61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附加的限制性条件的申请。商务部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背景和审查程序
  2013年8月2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附条件批准联发科技吸收合并开曼晨星半导体公司(以下简称开曼晨星),要求联发科技、开曼晨星和晨星台湾履行相关义务。2016年9月,联发科技和晨星台湾(以下合称当事方)提出解除《公告》附加的限制性条件的申请。2017年11月,当事方补充提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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