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企注字[2018]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8-2-11
实施时间: 2018-2-1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11月).doc    
2.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2017年11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