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8-2-3
实施时间: 2018-4-1
法规类型: 税收协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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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简称“税收协定”),现就税收协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中“受益所有人”身份判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
  二、判定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缔约对方居民(以下简称“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应根据本条所列因素,结合具体案例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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