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7年度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20
实施时间: 2017-6-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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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6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的数据,2016年度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386元,折算为月平均工资为5615.5元。我局以此标准作为计算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基数,并在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中统一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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