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1-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8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开始,申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纳税人除了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登录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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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