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8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1-15
实施时间: 2018-2-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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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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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