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16]4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9-9
实施时间: 2015-10-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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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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