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同城通办服务范围[2018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7]10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28
实施时间: 2017-11-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23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规范建设、共享服务资源、提升服务质效,市局决定在2016年已实现通办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围,将十类167项涉税(费)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同城通办(见附件)。此前发文有关同城通办业务事项范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一览表(2018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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