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6
实施时间: 2018-1-1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2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决定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作如下修改: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