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9-19
实施时间: 2017-9-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7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在3类12项省内通办事项基础上,将省内通办办税事项增加至6类50 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不改变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黑龙江省地税系统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在本省范围内为纳税人提供不受主管地税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二、纳税人可以在本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何一个地税办税服务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省内通办业务。
  三、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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