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行[2017]5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2-30
实施时间: 2017-12-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国家棉花公证检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经字[2000]299号)进行修订,制定了《国家棉花公证检验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