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9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19-12-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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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广东省政府同意,现对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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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的政策解读.docx    
附件:附件深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