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8
实施时间: 2017-6-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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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行为,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8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使用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购)(以下简称收购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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