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17]20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5-27
实施时间: 2017-5-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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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依照省局2017年“强基础、建机制、促提升”总体工作要求,根据《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3版)》,省局现对发票领用部分办理流程进行梳理修订,制定了《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7日
  福建省增值税发票领用办理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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