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拓展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0-27
实施时间: 2017-10-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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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更好地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减少纳税成本,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省局决定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办税业务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范围
  (一)同城通办拓展范围
  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闽国税发[2016]57号)的基础上,新增下列4项同城通办业务,将同城通办涉税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为7大类51项:
  1.税务登记类2项。具体包括停业登记、复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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