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福州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获得201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7]4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8
实施时间: 2017-1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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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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