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8年各月纳税申报期限的友情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8
实施时间: 2017-12-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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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为便于纳税人安排好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各月申报期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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