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6
实施时间: 2016-8-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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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税务行政处罚工作需要,规范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发布)作如下修改:
  将第八条第三项修改为:“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轻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的30%以下确定。”
  以上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根据以上内容修改,随文重新公布。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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