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31个重点地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情况的通报
发文文号: 工商办字[2018]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1-19
实施时间: 2018-1-1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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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7年9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为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总局确定了31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地区。现将这些地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你局(部门),以便互相借鉴学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勇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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