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注协[2018]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1-11
实施时间: 2018-1-1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4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8]2号)文件的规定,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 现就开展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7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外省市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注册会计师应参加市注协的年度检查。
  二、年检重点
  2018年度年检工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