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7]12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2-29
实施时间: 2018-1-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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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民宗局、农业局、林业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现将《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29日
  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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