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会[2018]27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8-1-12
实施时间: 2018-3-12
法规类型: 股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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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机构:
  为进一步聚焦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服务实体经济定位,防控业务风险,规范业务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办法》及配套的会员业务指南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原《办法》(深证会〔2017〕194号)及配套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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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