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17]8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12-14
实施时间: 2017-12-14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72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我部制定了《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xls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doc    
3.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doc    
4.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