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2-26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6日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9-12-27
实施时间:2020-1-1